高雄市私立立志中學105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

105.2.20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     依據

(一) 性別教育平等法。

(二)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4年度性別平等教育推動計畫。

(三) 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     目的

(一)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設立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建立性別平等教育組織及運作模式,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

(二) 規劃、落實性別平等教育及活動,藉以強化全校師生之性別平等觀念,增進全校師生有關校園與居家人身安全之觀點,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

(三) 訂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防治規定及處理機制與流程,據以處理類此事件。

(四)  辦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及性霸凌防治工作,強化教職人員法律知能及加強對性侵害性騷擾事及性霸凌件之敏銳度、辨識能力、責任通報及因應之道與正確處理流程。

(五) 依「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注意事項」,教導校園師生及家長對懷孕及育有子女之學生採取接納、關懷之態度,以積極保障懷孕及育有子女學生之受教權,並提供必要協助。

(六) 結合學校各學科教學融入性別平等教育,並鼓勵各科善用性別平等教育各項媒體與圖書資源,豐富教學,並檢視其實施成果。

三、執行事項

(一) 成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每學期召開一次會議,協助修訂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年度計畫,並列入校務計畫落實執行。

(二) 建立本校性侵害或性騷擾及性霸凌事件危機處理模式、輔導轉介流程及落實通報,並透過導師會報、週會、課程及網路連結等方式,加強宣導工作,以利相關庶務推動。

(三) 設立輔導園地專區,作為學校動態及社會時事訊息傳遞之管道。

(四)  辦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工作」,規劃性別教育相關研習活動,強化全校教職同仁性別平等觀念與輔導知能。

(五) 辦理性別平等教育宣導,透過全校性演講、研討會方式、媒體教學、SNG電視教學、各科融入性別教育教學,每學期實施四小時以上之性別平等教育課程。

(七) 適時實施性別平等教育及性教育課程或活動,培養學生建立健康安全之性態度與性行為,學習避免非預期懷孕之知能,並以積極保障懷孕及育有子女學生之受教權,並提供必要協助。

(六) 鼓勵各科教師研發融入性別教育的教案與教材。

 

(七) 推動表現有功人員並列入年度考績評量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