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 106 年度分區教育座談家長性別平等會回饋發言重點彙整表
序號 |
類別 |
重點提問內容 |
教育局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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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政策 |
1. 「性別平等教育法」 所提多元性別、性別 平等、性別地位等用 語有違「憲法」,「憲 法」寫的是無分「男 女」。「性別平等教育 法」有違憲之虞,應 改為「兩性平等教育 法」。 |
1. 91 年 1 月 16 公布之「兩性 工作平等法」於 97 年 1 月 16 日修正公布名稱為「性別 工作平等法」,由此可知「性 別」平等乃是我國修法趨 勢。 2. 另根據聯合國性別主流化政 策、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 視的公約 CEDAW 及其一般 性建議,所關照的女性權 益,也從本質的兩性觀點發 展到關照多元的性別視角。 3. 106 年 5 月 24 日公布之大法 官釋字第 748 號解釋之理由 書,即清楚闡明:「憲法第 7 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 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 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本條明文揭示之 5 種禁止歧 視事由,僅係例示,而非窮 盡列舉。是如以其他事由, 如身心障礙、性傾向等為分 類標準,所為之差別待遇, 亦屬本條平等權規範之範 圍。」 4. 依釋字第 748 號解釋之理由 書,即闡明憲法第 7 條的規 定,並非僅限於「男女」平 等而已,自應包括「性別」 平等。 |
2. |
師資培育 |
1. 建議「師資培育」應 修改相關法令,將性 平課程由「選修」改 為「必修」,或修改「性 別平等教育法」,要求 |
本案涉及「師資培育法」修正部 分,經研議後建請中央參酌辦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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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教師每年接受一 定時數性平研習課 程,以免教師在教授 性平課程知能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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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請問如何落實教師的 在職性平研習,提升 性平意識? |
1. 本市將持續辦理多元化的性 別平等教育研習,兼顧「性 別平等教育法」涵蓋之校園 性別事件申請調查及救濟、 學習環境與資源;並兼顧「性 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所稱「情感教育、性教 育、同志教育」等面向之研 習。 2. 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性平議 題小組於 105 年已辦理 35 場次工作坊、到校諮詢服 務、增能研習等,共計 648 人次參與,未來將持續辦理 相關增能研習,協助教師釐 清教學疑惑,增進其性別平 等意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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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教學實施 |
1. 性平教育包含性教 育、情感教育、同志 教育,但現場教師是 否具備相關教學知能 或性別意識,有能力 有勇氣施行性平教 育? |
1. 本市將持續辦理多元化的性 別平等教育研習,兼顧「性 別平等教育法」涵蓋之校園 性別事件申請調查及救濟、 學習環境與資源;並兼納「性 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所稱「情感教育、性教 育、同志教育」等面向之研 習。 2. 105 年度本局已針對本市各 級學校教師辦理 63 場次性 別平等教育相關研習,共計 3,257 名教師參與,未來將持 續辦理多元化的性別平等教 育研習,增進現場教師之性 別平等意識及教學知能。 3. 另就教學實施之困境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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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由本局國民教育輔導團性 平議題小組規劃辦理「到校 諮詢服務」及「工作坊」,提 升現場教師之教學知能。 |
2. 目前全國性平教育均 採取融入方式施行, 或依法由各校每學期 實施性平教育相關課 程或活動至少 4 小 時,惟各校辦理研習 主題多由校方自行規 劃,且多停留在性騷 擾與性侵害防治層 面,較少觸及情感教 育、性教育、同志教 育部分議題,導致教 育現場人員也容易被 不實資訊誤導 |
1. 就本市而言,校園性別事件 防治確為學校面對之重要議 題,因此性侵害、性騷擾或 性霸凌事件的相關知能,確 為研習之必要項目。 2. 另根據本局定期調查之學校 自辦研習項目,亦包含「生 理發展或身體自主權」、「安 全性行為或性病防治」、「性 別平等或性別認同(含同志 議題)」等主題,未來本局也 將請學校於實施性別平等教 育相關課程時,考量主題「多 樣性」及「進階性」,讓親師 生能共同營造性別友善之校 園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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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課程教材 |
1. 「性別光譜」、「恐同 症」、「異性戀霸權」, 教科書不應出現不當 教材。 |
1. 現行教科用書內容均經「國 家教育研究院教科圖書審定 委員會」依「國家教育研究 院中小學教科書性別平等議 題諮詢小組作業要點」提供 諮詢建議並審定通過。 2. 本案涉及教科圖書審定部 分,經研議後建請中央參酌 辦理。 3. 本市將持續積極結合各項性 平知能研習,提供正確且不 帶歧視的性別論述知能給家 長與教師,以免因為誤解而 錯誤引用。 |
2. 請問「性別光譜」的 出處為何?醫學或科 學根據?金賽性學研 究只有教(0~6)(同→ |
本案涉及教科圖書審定部分,經 研議後建請中央參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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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的分類,請問「性 別光譜」的定義解釋 與引用文獻來源為 何?另光譜「公母」 問題,是否可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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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三民版高一公民課本 中有介紹到多元性 別、人權等議題,但 其中資訊諸多錯誤, 例如:將同性戀、同 志、酷兒視為同義 詞,惟三者定義不 同,教科書的編輯應 聘請性別教育專家學 者,以避免錯誤資訊。 |
本案涉及教科圖書審定部分,經 研議後建請中央參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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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大法官釋字 748 號已 通過同志婚姻人權亦 須保障,同志家庭能 見度必將提高,教科 用書中「同志教育」 需再補強,並且家庭 教育也應該納入同志 家庭相關話題。 |
本案涉及教科圖書編輯及審定 部分,經研議後建請中央參酌辦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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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組織運作 |
1. 要求高雄市性別平等 教育委員會比照台北 市做法(新一屆期為 5 名),增加家長團體代 表人數。 |
1.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8 條 第 1 項關於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之性別平等教育委 員會成員有明確之規定,即 使增加家長團體代表,亦不 能逾越「女性委員應占委員 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性別平 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 者、民間團體代表及實務工 作者之委員合計,應占委員 總數三分之一以上。」及人 數之規定。 2. 本市第四屆性別平等教育委 員會包含 7 名府內委員及 14 名府外委員,為兼顧「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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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及「多元代表性」,14 名府外委員包括: (1) 8 名學者專家:3 名法學 專家、4 名性別平等教 育專家及 1 名醫學專 家。 (2) 4 名民間團體代表:涵 蓋身心障礙、社會扶 助、性別平等教育及家 長團體。 (3) 2 名實務工作者。 3. 本市第四屆性別平等教育委 員會已包含 1 名立案家長團 體代表,亦有其他委員「兼 具」家長身分。 |
2. 中央、直轄市、各級 學校性平委員會的委 員如何遴選,標準為 何?有些名單顯然不 適任 |
1. 教育部業於 106 年 6 月 21 日公告「教育部性別平等教 育委員會委員公開推薦作業 須知」,有關第 8 屆起性別平 等教育委員會公開徵求推薦 委員事宜,將擇期公告周 知。 2. 本市第四屆性別平等教育委 員會除法定委員外,多數為 教育部認可之性別教育師資 人才、調查專業人才,或高 雄市調查專業人才;民間團 體、實務工作者則考量其工 作經歷與性別平等教育之關 聯性,如確有不適任之名 單,歡迎向本局反映,俾利 後續遴聘時參酌辦理。 3. 另本市後續將參考「教育部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公 開推薦作業須知」,訂定本市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公開推 薦作業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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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高雄市性平委員會 2 |
1. 本市第四屆性別平等教育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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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實務工作者所指為 何? |
員會 2 名實務工作者係指性 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學校校 長,以及本市事件防治調查 專業講師。 |
4. 學生是受性平教育的 主體,除了學者專家 跟家長,學生代表能 否參與性平會討論? |
1.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9 條規定略以,學校之性別 平等教育委員會「得」聘任 「具性別平等意識」之「學 生代表」。 2. 本局將鼓勵所屬各級學校讓 具備性別平等意識之學生參 與性平會之討論,讓學生有 機會依法表達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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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家長宣導 |
1. 座談的時間不夠,對 於教材的釋疑和對話 不夠充分,另外希望 多邀更多家長來參與 座談,讓大眾能更瞭 解性平教材及實施。 |
1. 囿限於時間及場地安排,全 區場次確實未讓所有與會人 員均有機會發言;其餘 5 場 次已調整繳交發言單方式, 並讓與會人員進行充分討 論。 2. 會後回收之發言條與回饋單 意見,本局已著手彙整,俟 整理完畢後,將再行公告周 知。 3. 本局除函請各級學校轉知訊 息,亦利用電子公告、本局 學校 Line 群組、本市立案團 體 Line 群組轉知座談會資 訊,日後有類似活動時,將 運用更多元化的方式周知活 動訊息,鼓勵家長及民眾踴 躍參與。 4. 未來會盡可能提供更多元便 利的宣導管道給家長及社 區,例如結合高雄電台相關 單元或報導。 |
2. 是否可能將家長們擔 心的課程教材等內容 製作成影片?可更有 |
1. 本市將持續彙整外界對性別 平等教育之疑問,並持續研 議後續之推廣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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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的宣導,而讓大眾 更容易了解。 |
2. 本局將著手規劃「性別平等 教育動畫短片」出版事宜, 期待透過更多元的宣導方式 讓社會大眾更加了解性別平 等教育之內涵。 |
3. 請重視家長的性平教 育,班親會也請把性 平教育部分納入說明 討論。 |
本局已函請各校適時向家長說 明學校性別平等教育之實施方 式與教學內容,並轉知家長對學 校教材、教師教學有疑義時之反 映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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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教育部、教育局辦理 性別平等教育研習活 動,除針對學校教師 學生規劃課程設計 外,是否也能規劃性 別意識工作坊,讓家 長參與,了解到性別 刻板印象、性別氣 質、多元性別等觀念。 |
本市部分,後續將研議適合社會 大眾之性平研習,以利親師生共 同營造性別友善之校園環境與 社會氛圍。 |